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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版新交规”6月1日起实施 异地违章本地罚款
http://wzjg.66wz.com    2006-04-27 09:38  

  温州网讯 《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昨日,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浙版新交规”,提醒司机要尽快熟悉。

  异地违章后可在本地交罚款

  异地违章,异地罚款,总有些不便。从今年6月1日起,异地违章处罚将更人性化。本省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指定地点交纳罚款。

  违法临时停车要罚款

  以前违法临时停车,只要司机迅速返回车内或车内有人,管理人员一般不会对其进行处罚。“新交规”规定,如果临时违法停车影响交通,都将被处以50元罚款。此外行人、乘车人在车行道上拦车、带路或者从事兜售、发送物品等妨碍交通安全活动;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扒车、跳车、追车或者抛物击车的,将处50元罚款。

  超速最高可罚2000元

  “新交规”取消了民警自由裁量的罚款额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限度内,有了具体的罚款标准。“新交规”规定,超速未达到50%,处200元罚款;超速50%,处以500元罚款,每多超5公里,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0元罚款。

  装“电子狗”罚200元

  不少飙车族以为,装上“电子狗”就能躲过雷达测速仪,“新交规”规定,车上安装“电子狗”等可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都可罚款200元。

  无责任司机最高赔五万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以前两者间的责任赔偿不明确。新交法规定: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承担10%至20%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承担30%至5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与机动车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承担70%至9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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