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温公交车[2005]28号
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
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
为了深入开展创建满意单位活动,精心组织实施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确保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规范化、人性化、科学化。根据公安部第71号令和有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规定,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将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工作及相关事宜作如下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科目三考试内容
(一)场内道路考试为九个考试项目(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连续障碍,侧方位停车,上坡定点停车,百米加减档,起伏路驾驶,曲线行驶,通过单边桥),与实际道路考试同时进行,扣分标准按场内道路考试评判标准执行。
(二)场内道路考试(C类):考试九个项目不得少于6项,手动挡汽车必考项目为侧方停车、上坡起步,自动挡必考项目为侧方停车,其他项目考试由考试员随机选取。
(三)实际道路考试的内容:进行起步前的准备、起步、通过路口、通过信号灯、按照道路标志标线驾驶、变换车道、会车、超车、定点停车等正确驾驶机动车的能力,观察、判断道路和行驶环境以及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在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使用各种灯光的知识,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安全驾驶情况(原来上坡起步、单边桥等九选六项目不再属于实际道路的考试内容)。
二、关于科目三考场路线
(一)场内道路补、约考的,按夜间场内道路的考试线路及项目来安排考试。
1号考道为:起步→直角转弯→限宽门→连续障碍→侧方停车→上坡停车和坡度起步→单边桥→终点。
2号考道为:起步→上坡停车和坡度起步→侧方停车→连续障碍→限宽门→直角转弯→单边桥→终点。
(二)实际道路补、约考线路与1号考道、2号考道的初考线路相同,考试距离标准为娄桥考场一圈2个学员,至终点处换人。
三、科目三场内道路考试标准及有关规定
为了让各驾校的负责人、教练员进一步了解科目三场内道路考试有关规定,统一场内道路考试标准和要求(见附件)。
四、有关约考事宜
科目三的约考,按照公安部第71号令的规定,预约考试的一律在20天后予以约考;
科目二约考合格后预约科目三考试,手续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科目三考试。
五、有关教练车的规定
(一)教练车的前车门一律喷涂放大的培训单位名称的字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二)严禁教练车悬挂“考试牌”进行训练或进入非考试区,考试车辆考试结束,应立即卸下“考试牌”。
(三)禁止在考试教练车车身粘贴各种违规“标志”等。
六、有关驾校办证人员的规定:
(一)各驾校的办证人员或外勤人员到车管所及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办理有关考试业务的,一律要佩带车管所颁发的统一证件,不得兼职其他驾校业务。
(二)各驾校的办证人员填写初考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顺序表,一律要使用电子表格(即计算机打印)。填写补、约考考试顺序单有错误的,责任自负,待更正后,再安排考试时间,车管所考训科定期将出错率汇总通报。
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给责任人(单位)分别予以退回补办手续、缓考、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办证员或外勤人员办证资格等处理。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科目三场内道路考试有关规定》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抄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附件表 |
|
|
|
|
科目三场内道路考试有关规定 |
考试规定 |
动 作 目 的 |
考 试 要 求 |
扣 分 标 准 |
注 意 事 项 |
连续障碍 |
考核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通过连续障 |
1.小型汽车一挡(含)以上行驶; |
1.不按规定路线完成的,不及格 |
1.车速平稳 |
碍时,对各车轮行驶轨迹和内轮差 |
2.打方向手法要干脆、利落; |
2.车轮轨迹骑、轧一个圆饼的,扣20分 |
2.掌握方向盘手法合理,准确控制; |
位置的判断能力 |
3.车轮轨迹不得碰、擦、轧圆饼; |
3.车轮轨迹出两侧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
3.按规定路线行驶; |
|
4.车轮轨迹不得超、轧两侧边缘线。 |
4.车轮轨迹碰、擦一个圆饼的,扣10分. |
4.不得使用半联动 |
直角转弯 |
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在急弯路段能迅 |
1.小型汽车低速行驶; |
1.车轮触轧突出点的,不及格; |
1.开启方向灯; |
速运用方向并对车辆内、外轮差距 |
2.车辆一次不停车完成; |
2.车轮轨迹每超、轧道路边缘线一次的,扣10分; |
2.控制好打方向的速度; |
进行正确判断 |
3.车轮不得触轧突出点; |
3.车轮轨迹出两侧边缘线一次的,扣20分 |
3.不得使用半联动. |
|
4.车轮轨迹不得超、轧两侧边缘线。 |
4.车轮轨迹碰、擦一个圆饼的,扣10分. |
|
通过限宽门 |
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在一定车速下对 |
1.车速控制不低于20公里/小时; |
1.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的,不及格; |
如果考道加速距离不够,可以换至二 |
车身位置的正确判断能力. |
2.车辆从三门之间穿越; |
2.每碰擦杆一次门悬杆的,扣20分. |
挡并稍加油门来代替车速 |
|
3.车身不得擦门悬杆. |
|
|
侧方位停车 (C1必考项目) |
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将车辆正确停于 |
1.车身不得擦门悬杆. |
1.行驶中车轮触轧库位线和道路边线的,扣10分; |
1.按规定路线行驶; |
路右车位中的技能,以适应日常驾驶 |
2.车轮不得超、轧道路边线、库位边线 |
2.车辆入库停止后,车厢出库位线的,扣10分; |
2.库内停车拉手刹. |
中临时停车的需要. |
3.通过一退一进的方式完成动作. |
3.车辆入库后未能摆正车身位置的,扣10分. |
3.倒车均开启方向灯,注意灯光正确使用. |
|
|
|
4.教练吉普车不得使用半联动. |
起伏路驾驶 |
考核机动车驾驶人掌握起伏路的驾 |
1.车辆正常行驶到障碍前20米内制动减速; |
1.通过障碍时车辆严重跳跃,致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离 |
1.车辆过障碍不得熄火 |
驶要领和对起伏路面进行正确判断 |
2.用低速挡或用半连动通过障碍; |
座的,不及格. |
2.可以使用半联动; |
的能力,并做好制动、离合器、挡 |
3.车辆必须安全、平衡地通过障碍. |
2.熄火一次的,扣20分; |
3.车辆过障碍前行驶要平衡; |
位三者配合. |
|
3.通过障碍不平顺的,扣10分. |
|
通过单边桥 |
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对所驾驶的车辆, |
1.小型汽车一挡(含)以上行驶; |
1.其中有一轮未上桥一次的,扣20分; |
1.车辆过桥前制动要平稳; |
能准确运用方向,并对车轮位置的直 |
2.机动车驾驶人正确掌握方向,平衡通过; |
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一次的, |
2.吉普车教练不得使用半联动. |
线行驶轨迹的正确判断和掌握车辆 |
3.要将甲乙两侨分别用左右轮轧于车轮下. |
扣10分. |
3.尽量使车轮上桥(可少扣分) |
不平运行技术. |
|
|
4.车轮在桥面时方向要稳住,车速慢 |
|
|
|
但均,不可窜动. |
百米加减挡 |
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对车辆挡位的熟 |
1.车辆由100米起点处起步,作起步动作; |
1.在百米内未能完成规定加减挡的,不及格. |
1.按规定停在0米外;停稳后拉手制动 |
练掌握,以及单手掌握方向盘时控 |
2.从最低挡逐渐到最高挡的加速,以及再从 |
2.熄火一次的或超级换挡的或不能单手控制方向的 |
2.加减挡过程中手不离挡杆;动作要连贯性 |
制车辆的能力 |
最高挡逐渐减到二挡的过程. |
扣20分. |
3.每加减一个挡位脚踩离合器一次; |
|
3.整个操作过程完毕,不需要停车,继续前进. |
|
4.吉普车用二脚离合器换挡 |
|
|
|
5.右侧停车、起步开启左转向灯,及 |
|
|
|
时关闭 |
上坡定点停车 (C1C2必考项目) |
考核机动车驾驶人上坡路段驾驭车 |
1.通过视觉和感觉及时判断坡道交通情况,转向 |
1.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超出50厘米的不及格 |
1.停车和起步要准确运用灯光; |
辆的能力,正确地在固定地点靠边 |
向、灯光正确,换挡迅速,平衡准确停车. |
2.车轮起步时后溜大于30厘米的,不及格. |
2.停车后要拉手制动; |
停稳车辆,准确使用挡位、油门、 |
2.起步时油门、离合器、手刹三者配合好,使 |
3.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不超过50厘米的扣20分 |
3.停车前方位置准确,右边尽量靠扰边 |
离合器使车辆在上坡路段顺利起步 |
车辆平稳起步,并要注意周边交通状态. |
4.车身未靠边停止在距路右边线30厘米内的,扣20分; |
缘线. |
|
3.停车前方准确位置使车辆保险杠定于桩杆线上. |
5.车轮起步时后溜小于30厘米的,扣20分. |
|
|
4.车轮起步时不得后溜. |
|
|
曲线行驶 |
考核驾驶人方向的运用与对车轮轨 |
1.车辆从弯道一端前进驶入,减速换挡,以低挡 |
1.车轮位置判断有误,车轮挤压,路边缘线的扣20分. |
1.减速通行,控制方向要稳; |
迹进行的掌握 |
低速从另一端驶出. |
2.控制方向时机不好,调整方向过早或过晚的,扣10分. |
2.左右位置感觉要好. |
|
2.行驶中不得挤压路边缘线,方向运用自如。 |
|
|
|
|
|
|
温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监制 |
|